借贷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青田法律咨询 2025-04-10
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比如通过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借贷合同,且损害了国家利益,该合同无效。
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即双方当事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相互勾结,共同订立合同损害他人利益。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表面上是正常的借贷合同,实际是为了掩盖非法集资等非法目的。
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例如合同内容严重违背公序良俗。
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里强调是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非一般规范性文件。如果借贷合同违反了这些强制性规定,合同将被认定无效。
当借贷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关于借贷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的问题,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比如通过欺骗手段让对方签订明显不利于自己的借贷合同,且损害了国家利益。
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故意勾结,为了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而签订借贷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表面是正常借贷合同,实际是为了掩盖违法犯罪行为。
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如合同内容违背公序良俗,影响社会正常秩序。
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违反金融法规中关于借贷的禁止性规定。
6. 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后转贷给他人,这种借贷合同无效。
7. 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没有合法放贷资格却向不特定多数人借款牟利。
8. 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明知对方借款用于违法却仍提供资金。
9. 违背公序良俗的:如借款合同内容违背社会基本道德规范。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1. 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合同无效。比如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银行贷款后又转借给他人。
2. 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合同无效。像企业未经许可,将集资款转贷给他人。
3. 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合同无效。例如个人无放贷资质却向多人出借资金。
4. 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合同无效。比如明知对方借款用于赌博仍出借。
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如借贷行为违反关于利率上限等强制性规定。
6. 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例如为了不正当目的而签订的借贷合同。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借贷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比如,出借人通过威胁借款人的人身安全,使其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借款合同,且该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这种合同就是无效的。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像借贷双方故意勾结,为了逃避债务或者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而签订借款合同,该合同当属无效。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例如,双方签订虚假的借贷合同,实际目的是为了转移非法资金,这种合同因掩盖了非法意图而无效。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如果借贷合同的内容严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对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也会被认定无效。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当借款行为违反了法律明确禁止的规定时,借贷合同同样无效。比如,法律规定禁止向特定行业或人群发放高息贷款,若违反此规定签订的借贷合同即为无效。

相关文章

桐庐县看守所地址 遂昌县看守所地址 江山市看守所地址 余姚市看守所电话 杭州上城区律师 常州律师 金华市金东区刑事辩护律师 温岭市刑事辩护律师 临海市律师 绍兴市上虞区刑事律师咨询 杭州市萧山区专业刑事律师 温州市瓯海区专业刑事律师 湖州市南浔区刑事律师 杭州市萧山区取保候审律师 江山市取保候审律师 温州市刑事律师咨询 杭州拱墅离婚律师 丽水房产律师 景宁房产律师 慈溪刑事律师 湖州吴兴律师哪个好 遂昌律师哪个好 嘉兴律师 泰顺律师 安吉律师 仙居法律咨询 温岭刑事律师 三门刑事律师 杭州上城律师事务所 宁波海曙交通事故律师